1、该纳税人对购进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重新加工,加工所产生的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由销货方赔偿,请问该纳税人收到销货方的赔偿款应当开具什么发票?是否应当开具“其他收入发票”?若是,项目说明应如何填写?可否写“加工费”?谢谢答复! 属于应税劳务费用,应按规定开具维修发票。栏目内填写加工货物。
2、该纳税人是销售方,购货方在发生购货后注销但销售方当时未开票给对方,现购货方又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请问可否将以前未开给旧公司的票补开给新公司,如不可以请问该如何开具专用发票给已注销的公司?谢谢 购货方已注销,不可以补开发票。
3、该纳税人是一家设计公司,现在为某客户设计画册,并且同时提供印刷服务,请问:设计费和印刷费可否一并开在同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还是设计费开营业税发票,印刷费开增值税发票?正确的开票方法应该是怎样的?谢谢答复!属于兼营销售的纳税人发生的兼营应税业务应区分不同的税种分别开具发票。
4、该纳税人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检测电子产品是否正常),请问:可否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上开“检测费”?若不可以,是否要开地税的发票?谢谢!应该开具地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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